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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 (第3/3页)
小吃,挨着个的给服务员们分了,又去超市买了条好烟,给大堂经理送到办公室,感谢他的照顾。 ??“笙笙,你自己心里有数啊,那些少爷们……”大堂经理压低声音,“你可别傻,别动真格的,实在不行,就回来。” ??安笙眼眶有点酸,一个劲儿点头,到了这个世界,她遇见的每一个人,都那么好,爸爸妈妈就不用说,从超市贪小便宜却心善的大妈,到这里工作遇见的每一个人,都让她觉得温暖。 ??世上还是好人多呢。 ??第二天早上,安笙交了工作服,等着桐四睡到大中午,一起吃了丰盛的午饭,这才坐着来接他们的车,直接去了桐四的一处房产。 ??两人在屋子里签订了一份安笙十分怀疑法律性是否有用的协议,然后拿到了一张卡,她的佣金,每月都会打进卡里。 ??具体工作已经条条框框的写进合同,安笙享有包吃住的员工权益,并且有权拒绝雇主任何亲昵行为,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牵手拥抱接吻等等。 ??小房子不大,但是环境真的好,还有阿姨收拾屋子做饭,伺候安笙,是桐四给安笙安排的住所。 ??当然不是按照包养小情儿的规格,小的有些寒酸了,安笙却觉得正好。 ??安笙住进小房子的第二天,桐四就开车来接她,去一个飙车的局,拿人钱财与人消灾,安笙没理由不去。 ??可安笙要是知道那场飙车,会让她从此和最想避开的瘟神牵扯不清,致使她的人生轨迹完全转变,桐四即便是再给双倍,她也不会去。 ??第13章 不如赌人吧 ??桐四也是到这会儿,才告诉安笙实话,他看上的一个女人,让人截胡了,想要弄到手,但是参加这种局,不带个女的去,对于他们来说,就是笑话。 ??桐四这人从小就是,惦记上什么东西,搞不到手,就别的都不稀罕,这一点,倒是和费轩有点像,一个是得不到非得到不可,一个是得不到就发疯,否则剧情里两人也不会杠了那么多年。 ??桐四决定找安笙,一半为了气费轩,一半就是因为他看出安笙真不喜欢他,省得很多麻烦。 ??安笙表示理解,“你给钱,你说了算。”安笙直白道。 ??桐四笑了笑没说话,隔了一会安笙忍不住问他,“你看上的女的叫什么名字?” ??正好红灯,桐四打开一些车窗,初上的霓虹映衬在他的脸上,他薄薄的眼皮下,眼珠滚动,闭了闭眼像是在想十分美好的事情。 ??脸上带着五彩斑斓的痴迷,“叫清雪,”桐四转头得意的笑了下,问安笙,“好听吗?” ??这不就是食人兔吗。 ??安笙心说好听啊,多清新脱俗的名字,劈腿的时候也格外的清丽脱俗,三劈四劈的体力一点不符合她清瘦的外表。 ??绿帽子给你带的无声无息,挖你眼珠子当泡儿踩,你还爱的深沉…… ??初秋夜里的凉风,顺着车窗吹进来,安笙看着桐四并不大,但是很拽,很酷的眼睛,想到剧情里面,他最后的结局,被那只他宠到无法无天的食人兔,害的双目失明…… ??安笙难以抑制的打了个哆嗦。 ??当一个人,他不再是书中的一段话,不再是你想想中的一个形象,而是活生生的出现在你的面前,他拥有鲜活的跳动的心脏,和骚破天际的波浪卷…… ??安笙诡异的沉默下来,手指攥紧自己有些薄的外套。 ??她真的能任由剧情发展,看着这个人一步步走向悲惨的既定结局,然后看着他那双鲜活的眼,永远蒙在白布下面吗? ??“怎么不说话?”桐四问安笙,“好听吗?” ??安笙有些木木的摇了摇头,“不……” ??“不好听?”桐四挑眉。